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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孟令波律师 孟令波律师,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,拥有多年的法律服务实践经验,1995年参加工作以来曾任助理研究员、合资企业营销经理、司法所兼法律服务所主任,2000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,近年来办理各类诉讼案件800余件、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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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孟令波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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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箱地址:lawyerchina@126.com

执业证号:12301200010242172

执业律所:黑龙江天钟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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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纠纷

怎么办理房产评估

一、房产评估的内容有哪些?

1、建筑物的折旧程度

即建筑物因时间经过而造成的损耗,建筑物损耗可分为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,而建筑物折旧可分为物质折旧、功能折旧和经济折旧。

2、土地生熟程度

即基础设施的通达程度和土地的平整程度。

3、基准地价

即在某一城市的一定区域范围内,根据用途相似、地段相连、地价相近的原则划分地价区段,然后调查评估出的各地价区段在某一时点的平均水平价格。

4、底价

即政府、企业或私人卖出(尤其是拍卖)房地产时确定的最低价格,亦称起价。

5、标定地价

即时期和一定条件下,能代表不同区位、不同用途地价水平的标志性宗地的价格。

6、房屋重置价格

即假设房屋在估价时点重新建造时,必要的建造费用加平均利润。

7、补地价

即在更改政府原出使得土地使用权时规定的用途,或增加容积率,或转使得、出租、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,或出使得的土地使用权续期等时需要交给政府的一笔地价。

8、资本化率

即用以将纯收益资本化(或转化)为价格的比率,实质上是一种资本投资的收益率(获利率、报酬率、利润率、回报率、盈利率、利率)。

二、房产评估的方法有哪些?1、重置成本法

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,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,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,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。

2、市场比较法

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、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,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,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,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。

3、收益法

不同的地区、不同用途、类型的房地产收益率也有所不同,根据待估房地产的收益返算其价值的方法即为收益还原法,房地产价值=房地产纯收益÷收益还原利率。

4、路线价法

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跟土地所处位置有很大的关系,对于同一街区,土地的价值具备相对的稳定性。如果知道该街区土地的平均价格,通过临街宽度、临街深度的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价值的方法即为路线价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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